宁家婚姻律师网
首页 》婚房纠纷 》文章内容
离婚房产过户 私签协议缘何无效?
类型:婚房纠纷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次 2009-5-15 16:35:48
 

【阅读提示】

离婚房产一直被公认为比较难处理的房产,其中的纠纷问题不少。

网友的疑惑:私下离婚协议不管用?

今年二手房市场一片欣欣向荣,房产交易十分活跃,一些平时比较让人头疼的房产也备受追捧,如拍卖房产、离婚房产和抵押房产等。特别是离婚房产,当前比较受网友关注。其一是交易程序比较复杂,其二就是价格松动空间较大。

不少网友在处理离婚房产时,签订合同时经常容易碰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离婚后的原夫妻双方是否应该都到场的问题。

最近远在上海的一位网友张先生就正在这矢愁。他告诉记者,自己和前妻多年前在武汉买了套房,后来到上海工作,现在想把武汉这套房给卖掉。可前妻已经出国,杳无音讯。

“我们离婚时,已经私下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所有,现在我能独立卖这套房么?”他问记者。

无独以偶,前日洪山区一名网友郭小姐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她在亿房网二手房在线答疑栏目中留言称,自己和前夫去年离婚时,两人私下协商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房产归自己。今年八暂,自己想把这套房产卖掉,找到买家正准备签合同过户时,房产局工作人员要求他前夫必须到场,他们双方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用。

“房产局的人说,如果是法院的离婚房产判决书,我就可以一个人处理,否则必须是双方都到场才行,可前夫已经离开武汉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她为此郁闷不已。

业内专家正言:离婚协议书盖公章有效

离婚协议书真的没有用?必须要双方都到场么?郭小姐等人提出的疑问,在不少房主中流传着。据记者统计,在亿房网二手房在线答疑栏目近一周问题中,关于离婚协议与房产交易的问题将近5个,是被提问最集中的问题。那么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用呢?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得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盖公章,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无用的协议,因此房产局的说法是正确的。

专家表示,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到民政局盖章确认有效后,双方拿着盖公章后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到房产局办理更名手续,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协议书上房产归属一方的名字。更名后,房产所有者就可以去交易过户。“问题的关键是离婚协议书必须有公章,如果仅仅是双方私下协商的,就很容易造假。

专家坦承,目前离婚协议书造假太容易了,因此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管理就比较严格。专家建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则更为妥当,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则该房产的处理就更加便利,纠纷就不容易产生。

也有专家表示,离婚房产夫妻双方不管是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双方都要协商清楚,以免闹出纠纷。

【相关知识】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据专家介绍,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流程】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婚姻法务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