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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能否变更?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10-25 16:48:24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且意思表示真实的,应予准许。协议不成,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存在需要变更的正当理由。

法院审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纠纷,首先应当调解,调解不成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为变更理由充分,予以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的;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