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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10-26 14:42:44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

一、首先要明确抚养费的“结构”

父母应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作出判决。

二、其次,抚养费的变更

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即便是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用达成了协议,或法院作出了硬性判决,这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给付抚养费的,应举证证明两个必要条件: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理由;

2  不直接抚养方有给付能力。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子女”很好理解,就是未年满18周岁。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哪些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