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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需要律师介入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10-20 16:50:42

 

1、离不掉的婚,建议律师介入。

只有结不成的婚,却没有离不掉的婚。但如果一方认为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但自己在法庭内外几次努力都解决不了,说明自己在法律上存在举证不力、不清楚诉讼技巧的情形,此时聘请律师斡旋,是非常必要的。运用专业技能在法庭上把情况、道理说个清楚、明白,把该举的证据举证充分,帮你快速走出围城,律师,是可以做到的。

另外,可判离也可不判离的离婚案件,聘请律师争取在第一次起诉时就能解决掉,防止对方在拖延,这也是非常可能的!

2、争议财产数额大,建议律师介入。

共同财产数额大,不等于争议财产数额大,争议财产是指双方达不成一致的那部分财产。要离婚了,一方走“单边主义”路线,暗地里通过各种途径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销毁夫妻共同财产线索,企图多圈走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应该尽快聘请律师帮你梳理、查找夫妻共同财产,并立即展开有针对性地收集和保留证据的工作。在公司股权调查、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开户行和股票帐户等的调查等方面,“取证权”只为律师和法院具有,聘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

3、案情复杂,结果难料,非常有必要请律师。

对方把“感情出口”隐藏很深,调查第三者非常困难;共同财产复杂,种类又多,而自己对财产掌握的又比较模糊的,这时,聘请律师对财产情况调查摸底,对对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取证分析,就显得非产必要。

作为被告,接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对于诉状上“恶人先告状“的种种描述和无理要求,或者明知对方故意遗漏共同财产且又“恶意举债”,借条“满天飞”,自己情急之下不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非常有用。

4、诉前调解,律师介入作用大。

对于不愿“把家庭搬上法庭”的双方来说,如果诉前调解就能达到离婚目的,那当然是首选。特别是双方都很清楚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一方不愿离婚,无非是从财产或子女方面着想,这时,婚姻纠纷陷入僵局时,律师的介入就非常必要。

律师接受委托,适当的时候,会与对方约谈。律师会亮明身份,采取非常正式的态度,郑重其事地告知对方,夫妻关系已经正式进入法律程序,现在是诉前调解,如果愿意协议离婚,律师一方的当事人同意在财产上让步,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律师会接受委托代理离婚诉讼。到时候依法判决,在财产上让步的情分荡然无存……

律师的到来,对对方的震动会比较大,会迫使其放弃幻想与过分的要求,比较务实地考虑解决之道。

另外,如果双方均聘请律师,则在双方律师的促成下,一份成功的离婚协议,是不难谈成的,这已为实践所证明。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