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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证据表现形式(二)物证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4-12 16:27:39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之所以叫“物证”,因为它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属性”来证明离婚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是离婚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

1、证明夫妻感情的物证:各种赠与礼物。

2、证明对方婚外情的物证:第三者赠与物、第三者遗留的衣物、发生不法两性关系时的一些特殊物证等。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物证:各种实物(注意发票的保管和提交,当然,发票又属于书证的一种。)。

4、其他物证(根据具体案情)。 

要相信社会分工细化的道理,在作出任何具有法律意义的行动前,请先咨询专业律师!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