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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跨国相恋 女变卦判返彩礼61万
类型:涉外离婚案例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2009-9-2 19:21:24

 

50岁的日本国男子龟博先生与20多岁的中国女子艳翠小姐相识相恋。龟博为了婚事不仅给艳翠买戒指、买车,还斥资巨款让艳翠购置婚房。不料,艳翠拒绝婚事。龟博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日前,法院作出艳翠返还龟博61.5万元及利息的一审判决。

热闹筹婚女变卦

2007年下半年龟博与艳翠在酒吧相识后相恋。双方恋情发展迅速。为筹划婚事,龟博购买戒指两枚,作为婚戒。接着,龟博在日本开出单身证明,证明其有缔结婚姻的能力,并注明欲结婚对象为艳翠。后来,龟博斥资为洪小姐购买了车辆。再就是购置婚房。200826日,龟博从日本将巨资分别汇入自己和艳翠的账户。214日,艳翠购置了总价款为81万元的一套房屋,产权证权利人为艳翠。

2008216日,龟博向艳翠出具书面证明,内容为“本人龟博与艳翠属恋爱关系,所以自愿将购房首付金5330万元)赠送给艳翠作为购房资金。纯属自愿赠与行为……”其中“53”及“30万元”这两个数额均被划掉。婚事筹办进行的十分顺利,不料,艳翠却突然“变卦”。

跨国恋人上法庭

跨国“老夫少妻”成了梦里南轲,龟博当然不肯罢休。为索回彩礼,他将艳翠告上法庭,称为筹备婚礼,先是购买了婚戒赠与艳翠,后又为准备婚房等事宜先后交给艳翠礼金61万余元。现艳翠不愿意与自己结婚,故要求艳翠返还钻石婚戒一枚,如不能返还,则折价1134元赔偿,同时返还婚约礼金61万余元交利息。

艳翠辩称,双方相识于酒吧,但仅为一般朋友关系,不存在恋爱与结婚之说,龟博以结婚为目的给婚戒及礼金的情况不属实,且未向龟博索要任何财产。此外,购车款8.5万元是龟博赠与的,同意返还。

赠与行为未成就

法院认为,购车款艳翠认可并同意返还。至于婚戒,龟博提供的发票和银联签购单,仅证明了曾购买了两枚戒指,但不能证明其购买后已交给了艳翠,故对给付戒指这节事实,难以认定。

根据现有证据,龟博“赠与”艳翠53万元可以认定。赠与系实践性行为,通常发生效力。但是,龟博给付前提是双方存在恋爱关系,并以结婚为赠与条件。如果双方仅为普通的朋友关系,龟博无任何条件的赠与大额钱款,不符合社会生活常理。

实际上,龟博交付艳翠财产,表面上系赠与,实质上是附有条件的,该所附条件就是与艳翠保持恋爱关系并最终结婚。而作为单身女性的艳翠在接受大额款项的赠与时,不可能对龟博的目的没有感知,故可以认定龟博在赠与钱款时以恋爱关系发展至结婚为条件的。

现艳翠否认和拒绝恋爱关系和婚约,致使龟博赠与财产所附条件无法成就和实现,故龟博赠与的民事行为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