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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视角】法院判离当事人不知情 申诉十年公正终到来
类型:离婚索赔 来源:转载  浏览 次 2009-7-19 16:39:09
向本文中的“连艳”律师学习!做一个好婚姻律师!!!
 

在与丈夫结婚5年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后,小杨意外接到了一份离婚判决,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她的婚姻早在一年前就被法院判决终止,儿子判给了她,所有的财产都判给了丈夫!连艳律师陪她走上了艰难的申诉道路,经过10年的努力,当连艳律师和小杨都从青年熬成了中年人,她们才终于争来了公正……

离婚判决一年后才收到

 1996年是我前半生的幸福终止符,也是我生活的分水岭。那之前,我有一个几乎从不吵架的北京 老公,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儿子;而从那一年之后,我被人‘休’了,带着两个儿子身无分文地被扫地出门。”在连艳的贝朗律师事务所,阳光透过窗外的国槐在小杨的脸上洒下了斑驳的阴影,陷入回忆中的小杨声音里也是一片苦涩。

小杨出生在河北的一个小村落里。1991年,二十出头的她到北京打工。年轻漂亮的小杨与在附近某工厂工作的一名北京小伙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小伙子的父亲提供了婚房后,两人很快结婚,并先后有了两个儿子。虽然两人工资都不高,但日子过得很甜蜜。

1996年初,小杨的奶奶生了场大病,为了照顾奶奶,小杨辞职了,经常在河北和北京两地奔波。这期间,丈夫也经常不在家中。疲惫而忙碌使小杨没有注意到生活中出现的异常,直到这年年底奶奶去世后。

当她带着孩子返回北京,却意外发现北京的家大门紧锁时,她从丈夫的姑姑手中拿到了一张离婚判决书——一张一年多前就已经生效的、判决她和丈夫离婚的法院判决书。

 “我觉得天突然塌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小杨说,她当时眼前一片漆黑,根本看不见判决书上都写了什么,“姑姑”绝情的声音在耳边环绕,她却一个字都听不清。小杨昏昏沉沉地带着儿子坐在了北京街头,那一瞬间,她失去了家,失去了丈夫,也失去了生活来源。

离婚她什么也没得到

连艳清楚地记得1996年底小杨找到她时的场景。“怀里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还有一个4岁多点儿的男孩攥着她的裤脚躲在她的腿后面,两个孩子面黄肌瘦明显营养不良,他们的妈妈看见人眼神都在闪躲,好像受了惊的兔子一样凄惶。”

离婚后的小杨没有办法再回老家,老家的村里也不分给她土地,她原来在北京做的临时工工作也没了,没有经济收入,小杨只能带着两个儿子在北京流浪,那段时间,她的生活来源甚至仅仅依靠打工和几个好心人的不定期资助。

出于女性的同情心,连艳接待了小杨,并详细了解了案情。“最终导致她离婚的实际上就是她丈夫的两个姑姑,她们一直嫌弃小杨是农村人,家里条件差,因此一直撺掇她丈夫离婚,还捏造说小杨的小儿子不是她丈夫的亲生儿子。为了不让小杨分到任何财物,这两个姑姑和家里人还把小杨丈夫送到了郊区的一个康复中心,然后谎称小杨丈夫得了精神病,瞒着小杨夫妻两人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小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就判决两人离婚,把大儿子判给了小杨,而小杨丈夫以有精神病为理由不需要承担任何抚养义务,小儿子则压根儿没出现在判决书里。两人也没有共同财产。通俗地说,就是一句话,义务和责任全都归了小杨,而权利和财产全都是她丈夫的。”

了解得越细,连艳越是感觉愤怒:“不管如何,法院必须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给予当事人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尤其在离婚诉讼上,法院竟然能在一方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宣判离婚,这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判决结果又是如此荒唐,这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连艳决定帮助小杨要回自己应得的权益,而这个决定也让她付出了十年的艰辛:“我的专业知识告诉我这条路很难走,但是我没有办法对这种事情袖手旁观。做这个案子,或者说做律师,除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之外,更需要有同情心、耐心和正义感。”

给大儿子要来百元抚养费

可是只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是不能帮助小杨改变命运的,连艳动用了她所有的智慧查阅了所有相关的案卷,最终她决定放弃离婚这个纠纷,而把精力集中在大儿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两个问题上。

“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纠缠没有意义。由于对方坚决不肯做DNA亲子鉴定,在小儿子是否是婚生子的问题上也没有办法得出结论。而摆在小杨面前最迫切的问题就是经济压力,因此如何为她争取财产上的权利就成为首要问题,也是核心问题。”

由于小杨境况困难,身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连艳不仅没有收小杨一分律师费,还自己出钱先后找了四五个律师帮助小杨进行申诉。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第一次申诉终于获得了进展,在上级法院要求重审之后,1998年年初,一审法院最后改判小杨丈夫必须每月支付大儿子1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可是对小杨来说,这点微小的改善在几个月后就失去了任何意义——男方拒绝支付这笔抚养费,而当她多次到一审法院执行庭要求法院帮助执行时,竟然被对方的保安轰了出来。“那回小杨哭着来找我,胳膊上全是青紫。”连艳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帮助小杨把财产分割的申诉进行到底!

为她争回了一间平房

在之后的5年多时间里,连艳都在为证明小杨结婚时所居住房屋是其丈夫名下的财产而努力。

“她丈夫和公公是一个单位,那个房子是单位分的公房,后来通过房改这个房子被她丈夫家买下。但对方说房子是她公公的,不属于她们夫妻财产。我们到对方单位去查询房主名字,人家单位不肯给我们开证明,还强调说如果是法院来做调查,他们才会给出具房主是谁的证明。到房管局去查,房管局也没有底档。而拿不到这些材料,我们虽然多次申诉,但北京市高院不同意立案。”

此后,经过连艳多次工作,虽然小杨丈夫单位里多名主管房改工作的工作人员私底下承认那个房子的房主是小杨丈夫,可是没有人愿意出庭作证。

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可是连艳并没有放弃。

2002年,连艳获悉该房屋所在地区要进行拆迁。机会终于来了!连艳通过拆迁办终于拿到了证据,证明该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小杨丈夫。拿着这个关键证据,小杨带着两个儿子再次到北京高院申诉,这一次,法院终于同意立案,由一中院负责审理。

2004年年底,一中院最终同意将小杨丈夫名下的一处十几平方米的平房判归小杨名下。在北京流浪多年的母子三人终于有了安身之处。

法院的封条挡住了推土机

也许正应了好事多磨的古话,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由于小杨没有北京户口,这个房屋的产权没有办法转移到她的名下,法院暂时将该房查封。

连艳只好帮助小杨重新打抚养权官司,希望通过变更抚养权,让小杨的大儿子通过父亲获得北京户口,然后将该房间的产权划到小杨儿子名下。可是由于小杨丈夫有患有精神病的理由,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法院没有立案。事情一度又陷入了困境。

2005年,该地区正式进入拆迁。当拆迁公司的推土机开到了这间平房时,小杨带着两个儿子站在了铲车前。小杨一边向拆迁公司说明这间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但是还没有完成产权转移,一边让自己的大儿子到法院去请法官来帮忙。看着13岁的儿子消瘦的背影从视线里消失,小杨哭倒在了推土机卷起的尘土中。

这个13岁的少年没有让妈妈失望,法官也没有让小杨失望,在小杨和拆迁公司对峙的最后关头,一审法院的执行庭庭长亲自赶到了现场,当着拆迁公司的面,重新给该间平房贴上了封条,郑重宣布该处房屋是法院查封财产,不得强拆。这个举动让小杨重新对法律和法律的执行机关有了信心。

她看到了善良等来了公正

几天后,在连艳等律师的帮助下,小杨终于和拆迁公司达成了协议,2005年年底,拆迁公司向她支付了几十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拿到这笔钱,小杨悲喜交集。她的第一笔花销就是订制了一面锦旗送给了连艳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年,连姐不光帮我打官司,还资助了我很多生活费。没有连姐的帮助,我和孩子可能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小杨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去医院做了一次身体检查。“几年前就有医生说我可能患有癌症,我没有钱去做检查,这次一定得查清楚,我得有个好身体来照顾我两个儿子1幸运的是,小杨最终排除了患癌症的可能。虽然这十年的时间让她的容颜比同龄人苍老很多,但毕竟挺了过来。

 “最艰难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现在的日子有盼头了,我就盼着我儿子好好上学,我们母子三人互相依靠,踏踏实实地过好我的下半辈子。”虽然还是一脸憔悴,但小杨的脸上终于有了希望的神采,“我和孩子一辈子感激连姐,是她让我在最绝望的时候看到了法律的力量,看到了善良,等来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