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生了两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离了婚,大女儿由丈夫陈秋银抚养,小女儿由妻子卢凤飞抚养。大女儿16岁,出落得亭亭玉立,别人看着羡慕,陈秋银却别有一番滋味:他总觉得女儿长大后,和自己越来越不像。终于有一天,他鼓起勇气去做了一个亲子鉴定,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却又让人意外。
替别人养了16年女儿,陈秋银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他起诉到法院,向前妻索赔16.6万元。
离婚后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
1988年,温岭人陈秋银与卢凤飞偶遇,不久就同居了。1991年11月4日两人生了大女儿陈冠丽,1992年10月又生了小女儿,1993年3月28日,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两人却因生活琐事,常常争吵,最终感情破裂。2003年,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大女儿陈冠丽由陈秋银抚养,小女儿由卢凤飞抚养,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各自负担,互不给付。法院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也作了处理。
离婚后,陈秋银与大女儿相依为命。眼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别人都夸陈秋银养得不错,陈秋银却越来越感觉不是滋味,他怀疑这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2007年,下定决心的陈秋银,到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做了亲子鉴定。过了几天猫挠心的日子,工作人员告诉陈秋银,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他起诉前妻索赔16.6万
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陈秋银还是无法接受,养了16年的女儿,不是亲生的,前妻早在那时就背叛了自己。但想想16年来和女儿的感情,陈秋银又犹豫了。是默不作声继续当个好爸爸,还是将此事公诸于众,很有可能要把女儿拱手让人,陈秋银左右为难。
反复挣扎后,“绿帽子”这个反复出现在脑海里的字眼,终于让他无法再忍耐下去了。2007年8月1日,他向温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妻卢凤飞返还他抚养女儿付出的11.6万元,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计16.6万元。
法院判决返还全部抚养费
陈秋银提起诉讼后,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对陈冠丽、陈秋银和卢凤飞做了亲子鉴定,结论为陈冠丽系卢凤飞亲生,而与陈秋银没有血缘关系。“女儿当时就哭了,之后她就回到前妻身边,不肯和我一起生活了。”陈秋银告诉记者,看得出,他还是想念孩子的。
法院认为,陈秋银和卢凤飞虽然是在1993年补办的登记手续,但卢凤飞在1991年和1992年就生育了两个女儿,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效力,应开始于双方达法定结婚年龄的1988年12月18日。
而陈冠丽是卢凤飞在与陈秋银事实婚姻期间与别人所生。此后,卢凤飞对陈秋银隐瞒真相,导致陈秋银误将陈冠丽当作亲生女儿,在双方离婚前就进行共同抚养,在离婚后进行单独抚养。
法院认为,陈秋银对陈冠丽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其之前的抚养行为,是在卢凤飞对陈秋银欺诈的情况下发生的,陈秋银为此支付的抚养费,因由陈冠丽的亲生父母返还。
但因陈冠丽的生父不明,卢凤飞又不向法院提供相关情况,所以卢凤飞应承担全部责任,返还给陈秋银抚养费4.5万元。
另外,法院认为陈秋银受欺骗,误将他人之女当成亲生女儿抚育,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卢凤飞因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