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
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2004年上半年,南京市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的新人有29,577对,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有5138对。
与2003年同期相比,结婚人数增幅为25%,而离婚人数增幅则高达46%。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的比例为5.75:1,也就是说,我市每有6对新人结婚,就有1对“旧人”离婚。
南京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南京市的结婚数为47185对,离婚数为7016对,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的比例为6.72:1。2002年,南京市的结婚数为40,951对,离婚数为4,921对,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的比例为8.32:1。
从2002年的每8.32对新人结婚才有1对“旧人”离婚,发展到2004年的每5.75对新人结婚就有1对“旧人”离婚,这说明,南京市的离婚人数增长迅速。
另外,南京市的这个统计数据综合了13个区县的情况。实际上,在白下、玄武、鼓楼等城区,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的比例更低。
以南京市白下区为例,
【离婚激增】
草率分手是主因,“手续简单”提供方便。业内人士分析,旧《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离婚、结婚必须要单位开介绍信。
所以,无论是结婚、离婚,单位都要问清情况,对离婚的一般都要进行调解,劝双方回去再考虑一段时间。而且,以前离婚手续不能当场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调解,所以办完离婚手续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离婚的缓冲期。
从
【案例一】
2004年,32岁的王女士,与丈夫结婚6年,闹离婚倒占了5年,可直到前天,她才领到了离婚证。原来,她与丈夫的性生活不协调,结婚不久就分居了。
可当两人以“感情不合”为借口,要求单位领导开离婚证明时,先是单位领导说因“感情不合”离婚太莫名其妙,要他们慎重考虑,后来,同事中传得沸沸扬扬,说是
在巨大的压力下,两人只好不再提离婚,继续名存实亡的婚姻。今年年初,听说离婚不用开证明的消息后,两人马上着手料理财产分割等事。前天,常年出差的
【案例二】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
上个月,升了官的马某就与妻子“悄悄”离了婚。
【案例三】
因结婚当月,家中的电话费比平时多了50元,结婚26天的新婚夫妇为此闹起了离婚。两次起诉后,法院同意判离。判决后,几件已经被抢劫的金饰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引起了争议。
原来,2004年2月,24岁的王菁(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6岁的李明(化名)。当年5月20日,两人办了婚宴。婚后,这对小夫妻与李明的姐姐李华(化名)及母亲一起居住。2004年6月中旬,李华交电话费时发现,当月话费比以往多出50元。李华认为,这是王菁打电话产生的。回家后,他就把王菁房内的电话线拔了。
此举引来王菁的极大不满,她认为5月份忙着办婚礼,多花点电话费很正常。倍感委屈的王菁打电话向父亲哭诉,王父带了几个亲戚冲到李家,李家也找来不少帮手,一场纠纷升级为“武斗”……65岁的李母被打伤,王菁的父亲、弟弟和妹夫等人也受了伤。
最终,“110”民警平息了这场风波。但李家拒绝王菁进门。王菁一气之下向秦淮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没有支持。2005年3月,王菁再次起诉。在法庭上,两人都表示同意离婚。王菁要求李明给予经济帮助1万元,并承担精神损失1万元。
而李明却要求王菁返还1.28万元的彩礼和项链、戒指、耳环等金饰,同时也索要1万元精神损失费。据王菁称,彩礼钱都已用来购买结婚用品,自己在
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准许王菁和李明离婚;项链、戒指、耳环等金饰归王菁所有,家电和其他生活用品归李明所有;其他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法院没有支持。
李明对此判决不服,认为金饰不应该判给王菁。而王菁更是纳闷,金饰都已经被抢了,法院怎么还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判给她呢?
对此,秦淮区法院民庭法官刘燕解释说,这些金饰是李明的母亲在婚前送给王菁的,结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王菁被抢劫后到派出所报案,登记遗失的财产只是其单方行为,没有其他人证和物证来印证,所以法院不能认定这些金饰确已丢失。
【业内说法】
南京市白下区婚姻登记处主任翟英俊说,以前,像
这是新《条例》实施后,离婚人数激增的重要原因。 据介绍,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几分钟内就办完结婚、离婚手续,使得一部分人一时冲动就来离婚,还有一部分人草率结婚导致离婚。
南京市鼓楼区婚姻登记处主任袁巧云说,在草率结婚导致离婚的案例中,再婚的老人占了很大一部分。由于以前许多老人怕引来各方议论,不愿因再婚而到原所在单位或居住的社区开证明,而选择了只同居不登记。
自新《条例》实施后,结婚变成了很私密的事,不少老人匆匆领证,结果因婚前没搞定子女、财产分割等事,不久又来离婚。还有一些夫妻因小事大吵一架,就来离婚。这些人来办手续时,情绪还很激动,有的还哭得眼泪汪汪。尽管工作人员提醒他们,现在可不像以前了,这离婚手续分分钟就能办完,小心到时后悔啊,可当事人正在气头上,根本不听劝。
新《条例》实施至今,他们已遇上好几对冲动离婚,短时间内又复婚的。2004年,南京离婚夫妇超过万对,结婚人数增幅20%
【离婚原因】
南京市民政局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 2003年,南京市结婚人数为47,429对,2004年,南京市结婚人数为57,047对,增幅是20%。2003年,南京市离婚人数为7,036对,2004年,南京市离婚人数猛增到10,780对。
民政部日前公布一组统计数据,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61.3万对,比上年增加28.2万对,增长21.2%,其中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99.5万对(注:离婚的另一种途径是向法院起诉),约占离婚总数的62%,比上年增加30.4万对,增长44%。
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提出分手的理由多是性格或感情不合,也有家庭暴力以及家庭经济问题、“第三者”插足等原因。
专业人士分析,旧《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离婚必须要单位开介绍信,离婚手续也不能当场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调解,所以,以前办完离婚手续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从
在离婚者中,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很多离婚的年轻人结婚时就很草率。他们对婚姻、家庭的理解还很不成熟,谈了没多长时间恋爱就匆匆结婚。由于在短时间的恋爱过程中,他们只看到对方的优点,婚后双方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一旦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以前想象的那样,这些年轻人便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立即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
中年人离婚的原因有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性生活不和谐等。这些原因很多都是“难言之隐”,以前离婚要单位开介绍信,不少人怕被人知道后难堪,甚至影响升迁,所以就凑合着过,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
现在,离婚成了一件“私密”的事,就“悄悄”地办了。在离婚的老年人中,很多都是再婚者。以前结婚要介绍信,许多老人怕再婚惹人议论,就只同居不登记。如今领结婚证可以不让别人知道,不少老人匆匆领证。结果,因性格不合、财产分割、子女不同意等原因,结婚不久就又离婚。
婚姻与家庭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巫昌桢分析离婚率增高存在几方面因素:
一、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简化了离婚登记手续;
二、现代社会认识转变,离婚不再获得较低的社会评价;
三、现代社会日趋开放,人们充分享有婚姻自主权等。
巫昌桢表示,民政部门应该考虑通过举办离婚学校等方式,教育民众慎重对待婚姻。
【案例四】
新婚不久的
据了解,
【案例五】
此外,还有一些怨偶经过缓冲期后仍作出离婚选择。
南京中院民事审判庭一位资深法官称,离婚毕竟不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掩卷深思】
人为什么要结婚?这个问题仿佛是在问:你为什么要吃饭?提问的人极度白痴。可是看了这个星期的新闻,我还是忍不住就要问:中国人为什么要结婚呢?
别骂我,我知道我傻。其实这个问题不光是我在问。《南京日报》说南京有个65岁的画家跟一个23岁的小姑娘结婚了。
画家在结婚仪式上,给自己的画展起名叫“又一春”。女孩子是独生子女,据说其父母曾极力反对。他们肯定会问自己的宝贝女儿:你为什么要跟他结婚?
看到这样的新闻,可能很多人也会这么问,尽管结婚双方跟自己都没什么关系。可是这样一个白痴级的问题,提问的人却大有人在。这是因为:两人的条件太悬殊了,不符合常理。
那么,“常理”又是什么呢?这又是一个白痴级问题。不过你真要觉得这个问题很白痴,那你就是白痴。因为如果你结婚不按“常理”,后果就是你得站出来跟大家说个明白,像蔡振华做广告那样,点点头说上一句:“我能!”
这样看起来,我们好像特别八卦,特别不宽容。其实不是这样的。对那些按“常理”出牌的婚姻,我们是很人文、很关怀的。
比如说杭州有家桑拿中心就做得很好。《青年时报》说他们会把客人的车牌,用一块布给蒙起来。据说是为了保护客人的隐私,以免影响夫妻感情。如果为了洗澡拆散了鸳鸯,罪过就大了。
《上海青年报》说,当地一位80岁的老汉在结婚的第61年,将同样年近八旬的老妻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虽然这对老夫老妻经常吵架,吵到夫妻俩分室而居、分灶吃饭,但法庭坚持认为夫妻俩已经“培养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对老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官的想法很厚道:你们60多年都过来了,就不要再折腾了吧?忍忍算了。
还有一个建德人到《今日早报》倒苦水,说自己老婆三番五次红杏出墙,动不动就跟人私奔。他结婚14年,夫妻俩一起生活的日子还不到3年。对于这样的婚姻,这个男人的疑问是:离婚合适吗?
我们为什么不离婚?这其实等于是在问:我们为什么要结婚?
一名11岁的小学生写信给《楚天都市报》,给自己守寡的妈妈征婚:“妈妈太辛苦了,如果有个好心人能够照顾她,我愿意叫他爸爸。”不要看孩子年纪小,看问题明白得很。他知道妈妈需要一个婚姻,因为婚姻可以让她好好过日子。
结婚无非就是为了过日子。只要日子能过,就不要离婚。可是,如果日子过得下去,我们能不能就不结婚呢?好像也不是“常理”。
“常理”这个东西真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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